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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计《经济法基础》时间考点汇总(1)
来源: | 作者:1 | 发布时间: 2023-05-15 | 28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初级会计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中涉及时间的考点进行汇总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加强记忆。

48小时:
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。

3日:

1)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,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。

2)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,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。

3)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,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,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。

4)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,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。

5)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,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日的划款日期。

6)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,解除劳动合同。

5/工作日:

1)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、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,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。

2)有被撤并、解散、宣告破产或者关闭;或者注销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,存款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。

3)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,向申请人出具是否受理通知书。

4)失信主体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3年的,税务机关在5日内停止信息公布。


周一至周日 8:20-18:00 (有意向可咨询)
任何考试问题请拨打
0898-661858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