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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会计师考试练习-经济法
来源: | 作者:源大海 | 发布时间: 2023-02-13 | 22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经济法

【单选】

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,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,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。下列选项中,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是(  )

A.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

B.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

C.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

D.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

【答案】C

【解析】别除权是指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,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。(1)选项A:与物无关,不可能涉及别除权。(2)选项BD:该项虽然与物有关,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物,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。(3)选项C: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,担保物是破产人所有的物,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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